目前位置 : 首頁 / 鑑定安置 / 轉知台中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作業
張貼人:黃英雅
時間:2025-06-19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4年6月11日中市教特字第1140054122號函辦理。
二、旨揭餘額安置係指未曾參加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且免試入學、特色招生等其他入學管道皆未獲錄取並符合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或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報名資格者,得向原就讀國中報名,或經台中市教育局許可在機構或團體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請設籍學校協助辦理報名事宜。
三、餘額安置之名額為適性輔導安置結果公告後所餘之名額,有關餘額安置相關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一)有關本市旨揭安置之餘額,業於114年6月6日(星期五)公告於下列網站:
1、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
2、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etspec.tc.edu.tw/Web /)。
3、本市立臺中特殊教育學校(https://tcspe.tc.edu.tw /)。
(二)網路報名作業時間為【114年7月9日(星期三)至7月10日(星期四)止】,請學校務必協助欲報名餘額安置之學生於上開時程內至本市特教資訊網(https://spec.tc.edu. 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公告餘額安置結果:114年7月31日(星期四)。
(四)餘額安置報到日期:114年8月8日(星期五)前(依安置之學校所訂時間為準),學生攜帶「安置結果通知單」及「學歷(力)證件」至安置學校辦理報到。
四、114年7月11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2時假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豐原國小內)辦理「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餘額安置報名資料審查作業」,請學校依旨揭期限完成網路報名作業,並請依上開時程依簡章規定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以免延誤報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並請學校惠予實際工作人員於辦理報名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
五、另請學校至台中市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4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於114年7月10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至網站「https://reurl.cc/8DVOgj」填報報名資訊,另案通知各校送件審查時段。
六、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七、如有學生欲報名臺中市餘額安置,請並依本函說明五事項,上網填報相關資訊,俾利本局排定審查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