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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4學年度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 中心專業工作人員遴選簡章

張貼人:吳孟儒
 時間:2025-09-02

旨揭中心部分時間擔任專業工作人員,遴選要項說明如下:

(一)參加遴選之專業工作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

1、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編制內正式教師,並具備5年以

上服務年資。

2、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經驗及服務熱忱。

3、具備特殊教育或輔導相關專業知能。

(二)本次專業工作人員遴選名額為4名,得增額或不足額錄

取,任期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請有意願參加


遴選專業工作人員之教師,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於114

年9月5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表、備審佐證資料,寄

至本部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支持服務中心(國立新竹

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地址:300新竹市東區中華路二段2

號)。

(三)由本部國教署組成遴選小組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辦

理面試,另行通知。

(四)本案以部分時間擔任之專業工作人員,得減授每週基本

教學節數4節至6節,所遺課務由所屬學校另聘代理

(課)教師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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