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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5-11-14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12日北市教特字第1143112239號函公告。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具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學生,特建立重新安置機制及訂定旨揭計畫。

三、經統計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缺額計8名如下:

(一)士林高商:1名(智能障礙)。

(二)木柵高工:2名(智能障礙)。

(三)內湖高工:1名(智能障礙);2名(自閉症)。

(四)松山家商:1名(智能障礙)。

(五)南港高工:1名(智能障礙)。

四、申請方式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設籍臺北市並有居住事實,現就讀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學生。

2、原就讀本縣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因舉家遷移至臺北市居住,需重新安置臺北市服務群科學生。

(二)申請資料:就讀本縣服務群科學生,由本府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前函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申請資料另並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旨揭重新安置結果預計於115年1月30日(星期五)前公告。

六、檢附「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1份。

七、倘有申請需求,請學生就讀學校於114年12月1日(星期一)前函報本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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