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鑑定與安置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臺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 高級中等學校」及「臺北市115學年度智能障礙學生安置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現場報名送件一案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6-01-09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5日北市教特字第1153030231號函公告。
二、旨揭安置管道於115年1月13日(星期二)及1月14日(星期三)受理現場報名送件,請貴校依受理報名行政區之日期、時間至本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辦理報名送件(詳見簡章),並請貴校逕依權責核予出席人員公(差)登記或課務派代事宜。
三、為維護校園安全,請送件人員進入該校後全程配戴識別證於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