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鑑定與安置 / 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報名資料審核作業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6-01-09
一、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6日中市教特字第1150000407號函公告。
二、本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路報名作業時間自115年1月19日起至2月26日止】,請學校務必於上開時程內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協助學生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三、請學校務必依旨揭時程內,備齊學生報名資料準時前往,以免延誤報名,影響學生升學權益,並請學校惠予實際工作人員於辦理報名工作期間公(差)假登記。
四、為利身心障礙學生轉銜安置作業順利推動,若學校更動承辦人員,請務必做好轉銜業務交接工作,避免損及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權益。
五、如有學生欲報名本市適性安置,請各國中至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專區,下載「外縣市國中報名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作業注意事項」詳閱相關規定,並依本局排定審查時間將報名表件送達本市鑑輔會審查。
六、檢附「臺中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受理報名分區一覽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