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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辦理「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身心障障礙獎助學金辦法」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6-04-24

一、依據115永長興字115年4月16日第1150416016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四項條件:

1.就讀全國告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及國小之身心障礙學生。

2.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之有效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特教鑑定證明。

3.家中經濟弱勢。

4.高中職及國中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國小學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學業成績未達門檻者,可另由學生填寫學業進步計畫,方可申請。

三、獎學金名額/金額:每校每年級提供1位申請名額,例如國小可申請6位,以此類推。每位學生獎助8,000元。

四、申請文件:申請書及師長推薦信、身心障礙證明或鑑輔會特教鑑定證明、經濟弱勢證明、申請名冊、學校匯款帳戶佐證文件、前一學期成績單。

五、申請方式:請掃描QR Code線上填寫申請表單,並上傳附件及其他文件檔案,紙本不需寄回本會。收件之後由本會審查,後續通知學校獲獎名單並撥款至學校帳戶。

六、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22日止。

七、獎學金辦法、申請所需文件詳附件,電子檔下載請上本會官網/下載專區:www.evergloryfoundatio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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