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鑑定安置 / 轉知新北市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餘額安置名額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6-05-28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50048273號函辦理。
二、旨案適用對象及報名期程如下:
(一)對象:未曾報名新北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或其 他直轄市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管道,且符合前揭簡章報名資格者。
(二)報名期程(含網路報名時間及報名資料郵寄):115年5 月26日(星期二)至115年6月2日(星期二)。
(三)其他相關規定請務必詳參簡章,倘有疑義可洽新北市第三特教資源中心吳輔導員(02)2600-7210分機103。
三、檢附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及附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