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支持服務 / 【非營利、職場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配置助理人員經費調整案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6-06-3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27日臺教國署幼字第1155600708號函辦理。
二、旨案執行期程為114學年度第2學期(115年2月至115年7月),經費核定表如附件1,倘經費仍有不足,請於115年7月3日(星期五)前免備文,將【屏東縣非營利幼兒園及職場中心114學年度第2學期支持服務情形一覽表(預估)】如附件2,填妥後電郵至承辦人電子信箱辦理,逾期不受理。
三、有關補助經費支用及核結等相關注意事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