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 : 首頁 / 鑑定安置 / 本縣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
張貼人:陳季昀
時間:2025-08-01
一、依據本府114年7月25日屏府教特字第1140200590號函公告。
二、114學年度第一學期鑑定安置工作重要期程:
(一)高國中小鑑定安置說明會:114年8月30日(六)上午假鶴聲國小召開,請各校特教承辦人及特教教師務必參加。
(二)學前鑑定安置說明會:
1、114年8月30日(六)上午假東港國小辦理。
2、114年8月31日(日)上午假本縣特教中心(和平國小內)辦理。
3、請本縣各公私立園所特教業務承辦人或行政業務承辦人務必擇一場次報名參加,另公私立園所教師、學前特教教師亦可視需求參加。
(三)特通網申請時間:114年9月1日至9月19日。
三、114學年度鑑定安置說明會、研習、工作會議於辦理前皆會函知各校確切時間、地點並予以公(差)假,俾利各校預作準備及派員參加。
四、114學年度起,因應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鑑定辦法施行,鑑定安置期程提報各障礙類別學生(幼兒)時,請採用本縣特教資源中心網站公告之表件( https://www.sped.ptc.edu.tw/web/board/item/305 )。醫療診斷證明及報告需為區域級以上醫院開立,以各次鑑輔會會議之月份為基準,限一年內有效,區域級以上醫院名單詳如附件。
五、「屏東縣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鑑定安置工作期程表」、「送件時間表」及「高雄屏東區域級以上醫院名單」詳如附件。